2005年12月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软法研究中心”,我国行政法学泰斗罗豪才教授出任中心主任。罗豪才介绍,“软法”是相对于“硬法”而言的,是原则上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有实际效力的行为规则,“甚至还包括一些官场的潜规则”。
“软法研究中心”在国内第一次把潜规则提到了学术的高度,事实上潜规则也存在于高校中,近日,《大学周刊》接到江苏某大学二年级学生张伟的来信,在信中,张伟把自己在大学两年里看到的、听到的困惑一一陈述。专家认为,张伟所陈述的“不明白”,真实反映了中国高校的某些潜规则。
大学里的潜规则,是指有别于书面的、显形的高校规则之外的一些行为准则和生存方式,大学生们被迫或者是无意识地接受着。
张伟在来信中说,高校潜规则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了。
结盟搞掂授课老师
2004年1月的一天,张伟被班长通知交班费,他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不是开学时就交过了吗?”
“叫你交你就交吧!我又不会贪污你的钱,我们这是给老师买礼物的。”
“买什么礼物啊?又不过节?”
“你懂什么啊?不是要期末考试了吗?你不想教我们的老师都手下留情啊?”
考试之前,给教自己班的所有老师买礼物,这成为许多高校里不成文的规定。张伟告诉《大学周刊》,也许老师并不在乎这些礼物,但是学生们却非常重视,这个礼物一般表达两个意思:一是感谢老师一学期来的辛苦工作,二是希望借此在期末考试的阅卷中手下留情。
送礼给老师完全是学生自愿的事,也不与对老师的尊重与否有必然联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学校,送礼与收礼往往不是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张伟就告诉《大学周刊》,他并不知道学校有向老师送礼的规矩,不过好像这就是潜规则,“每个班都有人组织送,我们班也不能落后啊!”这是班长给他的解释。
那班长是怎么知道这样的规矩的呢?
“好像是辅导员提醒的吧!不过好像也没有明说。大家都心知肚明似的。”张伟说。在他还没有进大学的时候,听得更多的是个人给老师送礼,以求获得好成绩,没有想到现在是集体行动。“不知道这是不是集体行贿?不知道这是不是老师的受贿行为啊?”张伟在给《大学周刊》的信中这样反问。
送礼成为搞掂授课教师的手段,《大学周刊》获悉,张伟的遭遇不是个案。
据2004年12月2日《京华时报》报道,当北京市东城区职工大学工艺美术系的20多名学生来领取证书时,班主任表示,学生们没有完成给学校送礼的“任务”,因此不能将毕业证书发给他们。
2003年底,黑龙江省一大学300名大学生为使考试成绩“及格”,由学生王某出面,每人收取50元,送给“自然辩证法”的授课老师于某,以便其在评卷时给予关照。于某收钱之后,利用职务之便,要求评卷教师为学生提高分数,使所有送钱的学生成绩均获得通过。
……
“火到猪头烂,礼到事情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竟也成为大学校园的潜规则,有人认为这“真是一种悲哀”。
够坏什么都可以得到
“天下的东西你都能拿得到,只要你够坏。”这是电影《无极》里一句著名的台词,没有想到张伟会用此形容自己在大学里看到的情景。
“只要和老师关系好,平时即使不去上课,期末考试也是优!”张伟说。他的一个同学,大一基本没有上过课,全心投入“打游戏的事业”了,但张伟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他期末考试成绩还排在班里的前几名。
“别人是不是平时也在努力学习,你没有看到呢?”《大学周刊》记者问。
“我们同一个寝室的,他学习的时间长短我们还不知道?他的书本都是新的,我甚至敢断言,考试题目他都记不清楚。”张伟说。他表示,这位同学是某领导的儿子,他的父亲有时候来看他,学校的领导都会来陪笑脸。
关系决定命运是一种无奈,张伟说,有学生为学习成绩“折腰”的事情也不是少数,他就听说他某位师姐,常年在校外租房过日子,很少回学校,有一次考试三科不及格,按照规定应该留级,但是最后却相安无事。而知晓内情的人则告诉张伟,为了扭转被留级的命运,这位师姐和学院里的领导好上了。
张伟的叙述当然是听来的,不具可考性。而一个可以考证的事实是,2005年4月,南京一所高校上演了一幕学生以老师嫖娼为名,要挟老师向其索要一万两千元钱的闹剧。
何军、刘亮、张煜辉分别是某高校大二和大四的学生。何军与本校某系孟刚老师关系较好,曾多次请孟老师吃饭。2005年3月的一天,何军拜托孟老师替自己修改即将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孟老师爽快地答应下来,并很快找到人为何军润色论文。可谁知,何军并不满意孟老师替他修改后的版本,但为表示感谢,4月5日晚,何军请孟老师到校外一家餐馆吃饭,同去的还有本校同学刘亮。饭后,何军、刘亮提出和孟老师出去潇洒,三人打的至某洗浴中心,桑拿过后,刘亮和孟老师一人带一名小姐进入包间风流快活,何军等候在大厅内,大约过了20分钟后,等在外面的何军见刚才陪孟老师进包间的小姐出来了,手里拿着用卫生纸包着的避孕套,小姐胡乱地把避孕套扔在地上,何军尾随其后鬼使神差地拾起避孕套收了起来。
回到宿舍已是凌晨,何军、刘亮并没有急于休息。两人想到平时对孟刚的种种不满,又加上这次孟老师给何军修改的论文质量不高,何军很不满意,两人决定用当晚的“战利品”——避孕套敲诈孟刚。
结果孟刚报警,三学生被抓。
近导师者获读研先机
“我想考研究生,但是我们学校没有我喜欢的专业,我想考到另外一个学校去,我的一位师兄告诉我这是‘犯傻’。”张伟在信中这样说。
原来师兄向张伟陈述了这样一个潜规则:“你如果去考别的学校的研究生,不仅会面对真正的学业的考验,额外的花费也不会少,更关键的是,任何一个学校的导师都偏爱自己学校毕业的学生。”
与张伟的师兄给张伟的解释相对应的是“陈瑞华侮辱自考生事件”。
2005年4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在课堂上就公然侮辱自考生,说出了“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而把北大自己的优秀生拒之门外,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的话。
从陈瑞华教授一句“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而把北大自己的优秀生拒之门外,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不难发现其潜在的意思:只有北大自己的学生进入复试才正常,才不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这句话无意中暴露了一直被人诟病的考研潜规则:本校学生考研“近水楼台先得月”。
据《大学周刊》调查,考研报名时,转专业难,转学校难,转专业且转学校难上加难——这是考研一族多年总结的定律。为了增加竞争系数而大多选择本校本专业,以期“近水楼台先得月”。事实上,这一招的确奏效。据2003年5月8日新华社报道中出现的一组2003年的数据显示:2003年南开大学物理学院光学专业,12个人报考本校,考上9个,考取比例为75%;3个报考外校,考上1个,考取比例为33%。武汉大学新闻专业,23个报考本校,3个没考上,考取比例为87%;16个报考外校,考上3个,考取比例不到20%。
专家分析认为,“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潜规则,出现原因有二:一、从导师的角度,由于他们对本校的学生情况比较熟悉,本校学生经过四年的系统学习,对这些老师的观点、习惯都比较了解,所以导师们更倾向于录取本校考生。二、从学校领导角度,不少高校把考上研究生者的数量作为本科教学质量高低的评估标准之一,因此,多录取本校学生,对统计本校考研成功率大有好处。
而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是,本校学生考研“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潜规则不仅有违公平竞争的考试原则,而且十分容易导致学术上的“近亲繁殖”。
2003年,武汉理工大学就宣布,停止所有“本硕连读”班的招生。而哈佛大学的做法是将自己的毕业生一个不留地“赶”出本校,让他们在外校经风雨、见世面、学本领,绝不让他们在本校的“池塘”中近亲繁殖。
研究生就是帮“老板”做研究
对于校园中出现的,不少研究生给导师打工的现象,张伟说,导师不应该叫导师,而应该叫“老板”。
《诺贝尔的囚徒》中,当正在攻读文学批评博士学位的莉亚提出异议时,女化学教授阿德利提出了自己的反驳:“这个课题是我提出来的……我用我的研究经费提供了设备和学生的奖学金……向国家卫生研究院提出经费申请的报告是我写的……我们一起讨论工作进度……我建议采用某种技术……提醒她注意重要的参考资料……”所以,她的结论是:“一般认为,教授作为作者之一是很正当的事情。事实上,这个领域里的人都认为我是主要作者。”
张伟引用上面这个故事告诉《大学周刊》,在中国高校,“老板”们把名字署在自己论文的前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他们甚至被看作主要作者。
而在论文的发表,很多时候都需要学生通过各种关系来解决。
这时候“老板”往往教导给他们的也是两条路:一是尽量地符合论文发表机构的口味,或者是这个机构某权威的口味,迎合他,而获得发表的机会;另一条路就只能通过“经济的方式”了。
关于什么是“经济的方式”,张伟说,他曾亲眼看到他的师兄为了发表论文(事实上,论文的第二作者才是他)不断给某国家核心期刊的编辑联系,并几次陪着他去给这位编辑打款。
“很多导师自己直接或间接开有公司,研究生很多都是无奈成为他的员工的。他们几乎都是免费或者说是廉价的劳动力。我不知道我如读研究生时,会不会接受这样的现实,如果不接受,我又能怎么样呢?”张伟在信中说。
来源: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 (责任编辑:孙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