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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红(一)
作者:[ 麦田无际 ] 来源:[ 原创投稿 ]

  公元1997年,经历了"天下第一考"──高考,我顺利地考入一所狗屁不如的大学。第一次见到畲族,瑶族,独龙族人,亲眼目睹了纯种儿唯吾尔族人的风采。

  公元1998年,中国驻南使馆被做,我纠集各民族兄弟上街游逛(行?)。

  公元1999年,邂逅"女儿红",我,醉了一年……

  我是个禁不住诱惑的人,小时候俺娘常常骂我"狗窝里藏不住剩馍"。那时的我还不太能够理清"狗,狗窝,剩馍和我"之间微妙的关系。后来,胡子渐渐长了,眼镜渐渐厚了,见识渐渐多了,才领悟到,原来娘是想说俺"贪杯"。对于喜欢的东西,我确实很容易上瘾,比如烟,酒,比如足球,比如夕阳下,水云间她那泛红的脸,新月的眉,含情的眸,和樱桃的唇。我叫她女儿红。

  第一次遇见女儿红是在一个初夏的黄昏,也是这个城市,这个校园唯一值得我留恋忘返的时刻。

  夕阳半遮面,

  浮云似轻烟。

  柳鱼和风舞,

  沉醉水云间。(别查《唐诗宋词》了,我自各儿瞎编的。)

  漫步在湖心路上,心情徜徉在湖面。几屡轻烟萦绕在夕阳旁,整个看来就象一个荷包蛋;青而柔的柳披上金色的衣,在风中轻舞,让人想到《脱衣舞娘》里戴米莫尔扭动的腰肢;这金色还洒在了湖面上,就象老河口的黄酒兑了上等的女儿红;涟漪处偶有鱼影闪过,我又想起了爱吃的"鲜溜鱼片"。如此好酒,如此好菜,我谈何不醉?好几次我都差点扑将下去,MMD。

  "沉醉不知归路",以往我借以醒"酒"的是湖心路尽头的那个噩臭的垃圾桶。而这次例外,一声"哎呀"如课堂上的喷嚏,三更天的猫叫,生拉硬拽地把我拖回了现实。大概是因为晚饭时的小饮此时起了作用,当搜寻到那噪音的源头时,我再一次陷入了靡靡之中。白色女式衬衣,兰色棉布短裙,青色草编凉鞋,肌如净雪,粉面含春,长发如瀑……总之,在那一瞬间我想遍了所有我知道的词和句,甚至包括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是若用来形容她的美,却都显得苍白,庸俗,做作。那是一种只能意会无法言传的美。那种脱俗绝非尘世间尤物所能拥有。天空突然飘起了雨,然而四周却弥漫着浓浓的酒香,我伸长了舌头,靠,女儿红!在我遇到这个女人时,天空竟然下起了酒雨。难道她就是这湖中水妖,或天上仙女?我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大概20秒钟之久,恍惚中有人在推我的腿。

  "喂,你踩到我的画了!"

  画?我是踩到了,我不就在画中么!

  "同学,请─-让─开!!!"

  这句话讲的极不客气,而且声音又大,我终于清醒了过来。看看天,依然是几屡浮云,一轮黄日。所谓酒雨只是一种幻觉。我一直认为酒,女人,和雨之间有着某种联系,如今得到了证实,在见到女儿红的那一刻。

  "我踩到你的画了?"

  废话!此刻我的脚正踩在一幅画的中央,人脏并获。我赶忙把脚抬开。

  "还好,是我右脚踩的。"

  当时的窘态且不谈了,只是这么一句话实在不着边际,我真想抽自己两个嘴巴。其实我的本意是想说"还好,我没有两只脚都踩上。"

  "后天我就要参赛了,这幅画我画了一个星期,现在完了。"

  那是一幅油画,写实的《落日图》。画得象极了,简直看不出来是画还是照片。现在确实完了,我那倒霉的脚印,遮住了夕阳的光辉,在天空和湖水的衬托下活象一艘UFO。而她现在的神情就象刚分娩的母亲抱着自己不幸夭折的骨肉,怜惜,无奈,愤恨。我突然有一种想逃跑的冲动,即使臭棋篓子老牛儿来拉我下棋,我也宁愿献身了。可是堂堂七尺男儿,如何怕得一个柔弱女子?

  "对,对不起。我,我脚没看见。反正我,你……"

  我一直以为我很善于交际,想不到,其实我说话是会结巴的,肯定是学结巴谭学的。

  "还熬了两个通宵。"

  说这句话时,她的声音已微微有些颤抖。千万不要哭,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女人眼泪和树上青虫。

  "好好,我,我赔你还不行么!”搞笑,我连自己的名字都写的叽叽歪歪,难道我还会作画不成?!

  "画都毁了还怎么赔?”

  “我有个朋友,是美术系的,在省里还得过奖,这个小KISS."

  我哪儿有什么美术系的朋友,即使有也肯定是酒肉穿肠过的虎朋狗友,谈何得奖?我这样讲只是暗忖她可能会说“不用了,算我倒霉。”然后我一声“抱歉”,走人。唉,想不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她竟然满怀希望地说“真的?太好了,拜托你了,一定要在明天晚上之前弄好”。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知道已到了悬崖边,却总希冀能再往前跨出一步。男人也是可怜,为了一句“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为了女人,常常只有纵身跳崖的份儿。

  我双手接过那幅画,一个踉跄,仿佛接过的是自己的死刑判决书。我把那幅画捧在胸前,装出一付大义凛然的样子说“我办事,你放心”。至于那天是怎么走回寝室的已记不太清,大概我当时的样子就象烈士家属捧着遗像走向八宝山,沉重!“对了,我叫毕兰,住在四栋3 07。明天一定要送来。”这是那天她冲我喊的最后一句话。不知什么原因,对于女生的芳名和住址我经常能过耳不忘……

  上铺的痞子刘起身小解。“还发愣呢!都快两点了。睡吧哥们儿,明儿兄弟陪你喝去。你已经对着这幅画呆了五六个钟头儿了,别这么没创意么!”。喝,喝你个大头鬼,每次遇到不如意的事儿痞子刘都拉我去喝酒,每次他都忘带钱包,人家雪里送碳,我是酶里挨宰,TNND.不过这次算是托了他臭嘴的福,“创意”二字把我拉出了思维定式。“对呀,他妈的,破罐破摔。”我毫不犹豫地把“落日图”几个字改成了“走天涯”。成了,什么叫灵感,这就是灵感。我突然觉得我还是蛮有创意的一个人,就象我的脚后跟儿进球数远超过脚背。我乐了。不过这可吓坏了如厕归来的痞子刘,他关切地拍着我的脸说“怎么了,怎么了,哥们儿,傻了?来--人--呀--”……

  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虽然没得什么大奖,不过最佳创意奖还着实让我有一点点成就感。对于艺术,我也比以前有了更深刻地认识。不打不相识,我和女儿红也算是交上了。以后的事情,你们都耳熟能详了。我约她,她不出来,我再约她,她有事情,我又约她,就搞定了。女生不就这样儿么,装!还骂我们死皮赖脸,冤!

  第一次和女儿红约会,气氛不太融洽,双方都有点儿局促,走在路上相隔大概有半米之遥,很象70年代的小青年儿。

  “我们到哪儿吃饭?”

  “哦--,到大排挡吧,那里可以看到蓝蓝的天,和来往的人,很有情调。”我想我可能是千古以来说到大排挡吃饭有情调之第一人。学校外面是国道,大排挡就摆在路边,车来车往,尘土飞扬,还有老板娘几百年不洗一次的手,恐怕不是有情调,而是有蟑螂。那干吗到哪儿去?嘿嘿,便宜!

  “好啊,我也常去那儿。菜很好,又便宜。”

  “是啊,不过最主要的是菜好。”

  “恩,学生么,学习第一,省钱第二,呵呵呵。”

  我发现碧(毕)蓝(兰)竟是那样的善解人意,又懂得省钱,妈的,我一定要娶毕兰这样的老婆,不用担心口袋里的钱会不翼而飞。

  那天我没有喝酒,也没抽烟,因为烟酒和女儿红的美丽是那样的不协调。不过,对我来说,吃肉不喝酒就象打桌球不用球杆儿,难受。更可气的是临桌有一群豪饮客,一杯接一杯,看得我好生眼馋。他们喝一杯酒,我就喝一杯茶来聊以慰藉,而且频率相同,就如条件反射一般。结果是饭没吃多少,茶倒喝了一肚子。这就为我看录象时频频如厕埋下了隐患。那个尴尬劲儿!

  “你很爱喝茶么?”

  “对,我喜欢茶的清香。”

  “你还蛮有格调嘛。”

  “一般,一般。”

  有人夸我有格调,我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说“一般,一般”。女生真真可爱也。

  除了教室,食堂,寝室,舞厅,网吧,录象厅,俺们大学生竟再也无处可去了,无聊。酸溜溜的爱情片更是无聊。可那正是女生们的钟爱。没办法,送佛送到西,陪人陪到底。坐到录象厅里琢磨琢磨怎样宰痞子刘一刀也好。

  片名叫《云中漫步》,基诺李维斯主演。其中有一个情节是老庄主一块接一块地大嚼李维斯的巧克力。这时我的目光恰好扫过她的脸,我发现她竟伸出香舌添了添嘴唇。难道她喜欢吃巧克力?我试探着问:“你一定很爱吃巧克力吧?!”

  “夷,你怎么知道?”

  “第八感!”

  “呵呵,我最多听说有第七感。你好厉害,还多了一感。”

  “第八感是缘分感,只有遇到有缘的人它才管用。”我越来越象厚脸皮的诗人了。

  她没有再说什么。此刻虽然厅里很暗,不过我仍能感觉到,她的脸红了。我又想起了那天黄昏她那略带嗔怒的泛红的脸。

  走出录象厅。也许是我有关“第八感”的谬论起了作用。此时我俩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了。我的手甚至能偶尔碰到她的手。凉凉的,滑滑的,象蘸了水的香皂。每当两只手接触的一瞬间,就会有一股激流从周身向心脏汇集。我又开始结巴了。

  “你,你冷么?”

  “怎么,想脱件衣服给我,拍拍马?”

  “冷的话我就,就脱,我无所谓。”

  “呵呵,你舅舅脱,我可不敢要。”

  “你笑我不敢?”

  “这可是在大街上。呵呵。”

  “好。”

  我恶狠狠地说了一句,然后立马脱了外套递给她,生怕她会反悔。也许是我的一脸虔诚感动了她,她顺从地穿上了。

  “你的衣服……”

  “怎么了?很丑?将就吧,先不冷再说。”

  “不,我是说,你的衣服,很暖。”

  这句话太动听了,简直比波波胡的那句“谢了哥们,拿着,还你的钱”还要动听几万倍。我差点被感动地哭了出来。要知道小时侯俺娘用鞋底抽我,我也没哭过。如今却差点被这个小丫头片子骗出泪来。哎,我真是不孝。

  “很晚了,我们回去吧。”

  “好,我送你。”

  从绝对意义上说,回寝室的路很短,大约只有5分钟的路程,这是客观的;但是从相对意义上讲,我们可以人为的改变路的长度,方法是--我们踱着碎步走了将近30分钟。

  就这样,第一作战计划顺利完成。回到寝室已是十点五十五,要熄灯了。那天晚上是我因其他原因(而非喝酒)第一次失眠……

  第二步战略部署:在一起吃饭,一起看录象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一起吃饭的频度,即由每周末一次加强为每两三天一次;吃饭地点由大排挡向食堂转移;活动时间由晚间转变为昼夜循环;避其锋芒,迂回深入,接近她身边的人,并争取得到承认;在敌军全面溃防之际,适时给予致命一击,即送一大束玫瑰花。

  计划进行的很顺利,而且敌军全未察觉。如今她的室友和朋友见了我比见了她本人都亲热。我动用了三年苦心结下的关系网,极近打听之能事,对她身边人的喜好,特长,祖籍,政治面貌,身高,三围,晚上打酣否……可以说是了如指掌。然后就是没命的溜须拍马,单单澡票我就送出了好几打。唉,没办法,只凭一张嘴,不送礼跑腿是不行的!一切如我所料,直待玫瑰花开。

  中午,打着赤膊在屋里和哥儿几个斗地主。忽听得楼下有人呼我。“316,麦田在么?”。

  是毕兰。

  “散了散了,有人找我。”

  “没劲,看到她就象丢了魂儿,出息!”

  “怎么了,你小子又想让我给你按摩按摩了!?”

  “得得,怕你,才怪。回话吧,人家久等了。”

  我探出脑袋。

  “有事么?”

  “今天是我生日。晚上有空么?”

  “有有有有。”

  “七点你来找我。别忘了礼物哟!”

  “好好好好。”

  “你别耍贫了,我先上课去了。晚上见!”

  机会来了!我赶紧召集兄弟们紧急磋商,制定了一个“上惊天地,下泣鬼神”的“玫瑰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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